北京银行保函,价格平实,先出函后付费
2025-07-02 09:37:01 98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见索即付保函与中国国内经常使用的保证合同有重要区别,它有备用信用证的某些特征:
⑴、见索即付保函具有独立性。虽然担保人是依照基础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申请,向基础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作出见索即付的承诺,但一旦见索即付保函生效,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完全以保函中所记载的内容为准,而不再受基础合同的影响。只要受益人按照保函的要求提交了索赔文件,担保人必须付款。担保人不得主张先诉抗辩权,也不能以基础合同的债务人的抗辩理由来对抗受益人。即使基础合同的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或者基础合同已经因其它原因中止,担保人的责任也不能随之解除。只有在保函本身的有效期过后,担保人才能解除担保责任。相反,通常使用的保证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合同无效,作为从合同的保证合同亦无效。
⑵见索即付保函具有无条件性。受益人只要提交了与保函中的约定相符合的索赔文件,担保人即应付款。担保人并不审查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担保人的付款义务的成立也不以委托人在基础合同履行中违约为前提。而通常使用的保证合同保证人,其承担保证责任是以基础合同中主债务人违约为前提,保证人可以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即使主债务人本人放弃抗辩权,保证人亦可以行使抗辩权而不受影响。
银行对受益人的赔偿请求负有通知义务。在受益人正式提出索赔时,保证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并将受益人所提交的单证悉数传递给委托人,以便委托人根据基础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对受益人的索偿提出抗辩。如果保证人怠于通知并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保证人应自行承担这部分损失,无权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此外,除非保证人能十分确定地证明受益人的索偿具有欺诈性,即受益人明知委托人没有违约而恶意提出索偿,否则保证人对受益人索偿的任何拖延都构成对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的违约。
见索即付保函中银行的追偿权问题
⑴、根据委托书和反担保形成的追偿权。首先,委托人向担保行出具的委托书中应明确记载二项重要内容:一是委托担保行出具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二是承诺一旦担保人依据保函承担付款责任,委托人应无条件立即予以补偿。
其次,担保行还可以要求委托人以其财产或由第三人提供反担保。根据委托书和反担保函,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即可对委托人行使追偿权。若以财产为反担保物,则可以从该担保物的变卖价款中优先受偿。若由第三人提供保证,则可向反担保人追偿。
⑵、根据代位求偿权而形成的追偿权。代位求偿权是保证人根据保函的规定履行保证义务后而取得的受益人依基础合同对委托人所拥有的一切权力。代位求偿权除基础合同权利外,还包括受益人所拥有的各种担保物权或对同意为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其他人的追偿权,如在委托人的财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和由第三人以保证或其它担保方式提供的各种担保权益。
种类
已履行基础合同义务
在保函中约定,受益人提出索赔请求时,由委托人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履行基础合同义务,或受益人没有履行基础合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由委托人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委托人不能证明,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推定受益人的索赔成立,银行承担担保责任。
举证责任
在保函中约定,受益人提出索赔请求时,同时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基础合同义务,或能够证明委托人没有履行基础合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受益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则银行不予受理,由受益人承担不利责任。受益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发运货物的提单副本、第三家检验机构的商检证明或检验报告、合同双方之间的往来函电、项目监理工程师出具的证明或签字认可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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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银行根据设备或技术引进方请求,以出具补偿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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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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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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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函是银行(担保人)应交易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开立的以另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保函,承诺在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银行将支付给受益人一定金额作为赔偿。预付款保函是指银行(担保人)应交易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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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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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的意义: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银行保证被保证人未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时,则由银行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由银行做担保。银行工程保函包括工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支付保函等。质量与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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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的内容根据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基本栏目包括: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有关交易或项目的名称,有关合同或标书的编号和订约或签发日期等。责任条款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保函中承诺的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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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人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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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对投标人:1.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2.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3.有利于维护正当权益。对招标人:1.良好地维护自身利益;2.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烦琐,提高工作效率。履约保函: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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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函是指:招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即成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以确保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履约。否则,由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不超过履约保函的总金额。 履约保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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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对投标人:1.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2.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3.有利于维护正当权益。对招标人:1.良好地维护自身利益;2.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烦琐,提高工作效率。履约保函: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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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申请条件:1招标文件资料。2基础交易合同资料及公司对同类工程的履约记录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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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的意义: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银行保证被保证人未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时,则由银行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由银行做担保。银行工程保函包括工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支付保函等。质量与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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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申请条件:1招标文件资料。2基础交易合同资料及公司对同类工程的履约记录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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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则保证担保人可以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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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函适用于所有公开招标、议标时,业主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招标人为避免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改标、撤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投标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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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申请条件:1招标文件资料。2基础交易合同资料及公司对同类工程的履约记录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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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的意义: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银行保证被保证人未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时,则由银行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由银行做担保。银行工程保函包括工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支付保函等。借款保函是我行接受借款方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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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1、申请人填写《保函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料;2、银行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手续和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3、签定协议,落实保证金或反担保;4、银行为申请人开立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办理的金额一般为投标报价的1%—5%。* 投标保函的期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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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修保函质量保修担保是保证人为开发商(申请人)在保修期内按《购买合同》、《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向购主(权益人)提供的担保。若非购主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开发商没有按照上述文件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购主有权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合同